第一步:取得領獎資格
 

得獎者本人應在戲谷所指定的領獎期限前,主動與戲谷客服中心聯絡。若得獎者於各活動得獎名單公佈後,其所申請註冊之戲谷帳號所填寫的個人資料有違反使用者合約第四條第2項之規定者,戲谷視同您放棄領獎權利及資格。

   

第二步:填寫領獎確認單

 

請得獎者列印本領獎確認單、黏貼得獎者及/或得獎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據實填寫本領獎確認單各欄位表格內容,最後簽名、蓋章。
獲得之獎項為現金者,得獎者應提供本人之金融機構匯款資料、黏貼得獎者本人之存摺影本(需有銀行、郵局、合作金庫及農會等其他金融機構等之帳號及戶名資料),並填寫(舉例)「銀行名稱、分行名稱、銀行帳號」。
如因得獎者提供之匯款資料不完整致戲谷延後匯款者,得獎者不得向戲谷主張任何其他權利。 (得獎者應在指定的領獎期限前附上完整的資料文件,並依戲谷之規定辦理領獎,否則,即視同您自願放棄領獎權利及資格)

   

第三步:支付贈品款項

 

◎ 獲得之獎項為現金者,戲谷將依本領獎確認單註一之規定,依法預先扣除稅款。
◎ 獲得之獎項為實體獎品者,得獎者應與戲谷客服中心聯絡並確認應繳稅款,並先將正確金額稅款匯款到戲谷指定銀行帳號內。

 

戲谷匯款帳號:台新銀行(建北分行)
銀行代碼:812
帳號:2068-01-0001928-8
戶名為: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
※匯款單備註處請填寫得獎人真實姓名

   

第四步:寄回領獎確認單、獲得實體獎項者提供稅款匯款證明影本

 

請於領獎期限屆滿前使用郵件掛號寄回〔領獎確認單正本、匯款資料表及得獎者存摺影本〕,請寄至 114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 407 巷 22 號 8 樓 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客服中心

   
 

注意:◎實體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灣本島,不包含金門、馬祖、澎湖、蘭嶼等離島。
◎戲谷「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員工及其二親等親屬,均不得參加本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