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規則補充如下:

  1. 比賽結束前 10分鐘,冠中冠區禁止進入、禁止開新桌,遊戲中的比賽繼續進行。
  2. 比賽結束後,系統將於20:15關閉所有尚在進行中的比賽桌,未完成的遊戲桌將不累計積分。
  3. 各參賽公會人數禁止變動 ( 不可加入/退出/審核名單 ) 時間為
    #1. ( 冠中冠前 ) 週五的上午 12 點過後,確定公會參戰成員,禁止人員異動
    #2. ( 冠中冠後 ) 週一的中午 12 點過後,恢復公會各功能操作。
  4. 已獲得冠中冠參賽資格之公會的成員無需報名,即可直接參與冠中冠。在冠中冠區各遊戲廳點選配桌鈕,由系統自動配桌,金幣值需大於50,000者才可進桌,金幣 0 時將被系統強制踢出,且無法開桌或加入遊戲。
  5. 冠中冠進行期間,個人於該場所得積分乘以完成之遊戲圈數,即為公會可得積分,同公會成員所得之公會積分累加,即為該場冠中冠之成績。
  6. 以公會成員成績總和最高者,為該屆冠中冠優勝者。
  7. 最後結算公會戰績與排名時依照排名可獲得不同獎項,但各獎項的取得仍需符合冠中冠得獎資格。
  8. 公會成員於冠中冠區中斷線達(含) 3次以上,禁止繼續參加該屆冠中冠。(但由於網路延遲的關係,若玩家於網路品質不良時一直進桌,是有可能超過3次斷線,因此建議玩家在遇到一次斷線後稍候一段時間再進桌,以免增加斷線次數) 玩家斷線除記一敗外,個人與公會還需多扣除12分積分,其他同桌未斷線玩家的公會個人戰績可得 +4分且該場公會戰戰績記一勝,個人戰績記一和。
  9. 在冠中冠中因金幣不足而出局者將紀錄為一敗,並結束該場遊戲進行成績結算。

懲處制度說明:

  1. 如經查玩家個人在冠中冠中以非正當遊戲方式取得積分 ( 遊戲中與其他玩家串通放牌經線上人員發現/另外開帳號灌積分經遊戲資料中抽驗/其他玩家檢舉資料查證屬實,或其他未列舉之方式影響遊戲比賽公平性者 ),得刪除個人於該回合冠中冠中贏得的全部公會積分。
  2. 每屆冠中冠如經查玩家有影響公會戰遊戲秩序的行為,經遊戲管理員警告後仍再犯,為維護其他參賽者的遊戲權益,遊戲管理員得將該名玩家強制離開遊戲區,因此造成之斷線所損失的積分及金幣須由該玩家及其公會自行承擔。

公會禁賽說明:

  1. 單次冠中冠,經遊戲管理人員查證作弊屬實:

*公會作弊人數達1~2人,視為個人會員行為,公會將無懲處。
*公會作弊人數達3~4人,將於公告後禁止該公會參加下屆冠中冠資格賽(麻將公會戰)一回合。

公會解散

  1. 單次冠中冠,經遊戲管理人員查證作弊人次達五人(含)以上,將於公告後解散該公會。
  2. 公會名聲惡劣,遭到其他公會討伐檢舉或公會行為不符合戲谷「使用者合約」者,經遊戲管理人員屢次警告後仍然無法改善者,遊戲管理人員有權於公告後主動解散該公會。

突發狀況臨時終止原則
就像是球賽有可能因天候問題而不得已臨時暫停比賽。 在冠中冠的比賽過程中,如遇系統重大事故,或其他天災不可抗力因素而臨時暫停比賽,處理原則如下:
1. 當冠中冠自開始舉行超過24小時,該回合比賽比照公會戰結束辦法,依正常比賽規則下週四系統維修時,頒發彩金/冠中冠紀念勳章。
2. 冠中冠臨時暫停的時間與開始的時間尚未超過24小時,則公會彩金累計加入下屆冠中冠彩金,不頒發彩金/冠中冠紀念勳章。
3. 當冠中冠系統停機超過3小時,比賽有可能中止或延長,實際比賽狀況則以當回合麻將館首頁公告為準。

冠中冠期間內相關規範仍依戲谷娛樂館會員管理規範為依歸
麻將公會介紹請按此